校园安全事故责任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各种责任书频频出现,签订责任书可以有效提升我们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一般责任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校园安全事故责任书,欢迎大家分享。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工作,依法保障学生校内外人身安全,明确学校与家庭的职责与义务,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特与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订立如下协议:
一、共同责任
1、学生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学校、家庭都应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2、严禁学生往返学校途中自行搭乘无牌无照的非客运机动车、超载车。不染发,不着奇装异服,不带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等进入校园。
3、教育学生不买不吃“三无”、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严防食物中毒。
4、双方共同做好学生防火、防水、交通、用电、饮食常见流行性疾病、体检等工作。
5、自觉履行相应的手续和记载。
二、甲方责任
1、学校做好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活动等方面的安全保障工作,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制订严密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3、通过学生向乙方告知学生在校作息时间,如因气候变化等须改动应主动告知。
4、学生在校生病或意外受伤,班主任将在积极送治的同时第一时间告知家长或监护人接回。
三、乙方责任
1、由于自身身体原因(包括残疾)在学校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都由乙方承担。
2、学生在星期中因故要离校或因故不能按时到校,乙方要及时、主动向班主任或学校说明情况,并履行请销假手续。学生如因学校不知情而私自走亲访友或参加其它危险活动,所造成的不良后果一律由乙方负责。
4、学校上课时间,乙方不得随便到教室喊学生,更不得在校园内大声喧哗。
5、学生在校期间因不守规章制度造成自己或他人伤害事故的由乙方负主要责任,在校外发生的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具体处理办法按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班主任签字:
乙方家长或监护人签字:
为了进一步增强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保障学生安全,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民法通则》、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与学生家长签订本责任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家长委托的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应依法对学生进行监护和教育,其监护关系和责任不因学生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应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和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及纪律的教育。
2、学生在自行上学、放学、离校、返校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在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学生请假、无故逃课、旷课期间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3、学校坚决杜绝学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车况不好的车辆、“三无”车辆、农用车辆、超载车辆及电动车、摩托车。家长要教育孩子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更不能带孩子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学生不遵守交通规则,乘坐非法营运车辆或车况不好的车辆及“三无车辆” 、农用车辆。骑自行车等外出,不遵守交通规则,说笑打闹,飚车拐弯、抢行、带人;骑电动车、摩托车和不安全车辆外出,由此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由家长负责。
4、在放学后、节假日、寒暑假、双休日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5、学生私自玩火、电、水、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私带锐刀钝器物造成的人身伤害;在与他人发生矛盾和纠纷时,没有向老师、班主任、学校领导或其他相关部门反映,用暴力解决问题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6、学生违反法律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纪律,实施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7、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8、家长或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患有特殊疾病,隐瞒和未告知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或人身伤害及病状等学校概不负责。
9、未成年学生的身体、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已被学校告知,但监护人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10、学生在校外商店、摊点等购买食品,发生的饮食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11、学生翻越或推拉围墙、栏杆、门窗,私自进入施工区,私自下河(塘)游泳,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12、因学生吸烟、酗酒、赌博、甚至吸毒、参与邪教组织或封建迷信活动、迷恋网络游戏、网上聊天、进入网吧和经营性歌舞厅及与有不良行为的人交往而造成的损害,学校概不负责。
13、家长应积极配合学校和社会做好孩子的禁毒教育教育,使他们从小认识毒品和邪教的巨大危害。
14、学生因违反学校明文规定禁止的有关条款,造成的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学校与家长签字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学年。本协议中没有涉及到的问题,依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为准。
甲方(学校盖章):
乙方(学生家长或其监护人):
为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教育局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落实“一岗双责”,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明确并履行岗位安全职责,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将安全教育有机渗透到本学科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中。
3、课前首先清点班上的学生人数,如发现学生无故旷课等异常情况,必须第一时间通知班主任,由班主任作进一步处理,加强课堂纪律的控制,严防学生在课堂上出现故意喧哗、打闹等不良现象,以及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时应及时制止、告诫、教育,并与班主任或学生家长及时沟通。
4、密切配合班主任开展安全工作,及时将班内的安全问题向班主任反映,协助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妥善处理班级出现的安全问题。
5、课堂教学中如遇突发事件或安全问题,及时将学生有序疏散到安全地带并作妥善处理,同时立即向安保主任或分管校长汇报。
6、开展“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每天最后一节课下课前,结合实际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防劫防骗、防各种伤害事故等安全事项。
7、完成学校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8、上体育课、实验课和电脑课时,教师须课前进行相关设备设施安全检查,结合课程特点对学生讲清、讲清安全操作程序及注意事项,教学中教会学生的自我保护与帮助方法;严把课堂教学过程,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和纠纷,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并按照程序及时进行处理。
9、教师必须保障上课期间学生的人身安全。
10、严禁教师体罚、变相体罚、漫骂或驱赶学生。
11、关注学生的思想和行为表现,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发现学生身体不适或行为出现异常,要及时询问、教育或联系班主任、家长,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12、学生因病、因事需请假外出的,原则上由班主任带学生到门卫处填写《出校证明》方可离校,教师不得擅自让学生离开校园。
13、要按照学校作息时间不要拖堂、准时放学,避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14、重视加强学生的日常行为教育,严禁学生在校园内追逐打闹、上下楼推挤、攀爬护栏、围墙、树木、篮球架等公共设施或进行具有危险性的游戏,一旦发现以上情况,应及时对学生进行阻止和教育。
15、代理班务教师应处理带班当天突发事件。
此安全责任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20xx年至20xx年第二学期。
长钢小学(学校盖章)
学校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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